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天河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共有17所民办幼儿园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经小幼教科严格审查并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确定3所民办幼儿园符合申报条件,分别是:
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华港分园
2、天河区五仙花园幼儿园
3、天河区冠庭园幼儿园
凡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可从公示之日起三天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天河区教育局小幼教科(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机关大院4号楼2001,邮政编码:510655)反映。反映时,应写清或讲明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以便我局调查核实。
联 系 人:黄老师 田老师
联系电话:38622798
天河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请保留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