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自学考试转考、免考、改报的(审批)程序

 

办事机构:

天河区招生办

地址:

天河区天府路14号楼2002

电话:

38622793

38622794   

投诉电话:

38623041

办事内容:

   1、办理自考转考、改报手续。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的毕业生、肆业生、退学生办理免考手续。

 

办事条件:

    所需材料:

    1、办理转考、改报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

    2、办理免考的考生须带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成绩表(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办事依据:

   1、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2、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3、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必读》

   4、全国考委《全国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试行办法》。

   5、粤价[1996]62号。

办事程序:

1、  带上述材料到市、区自考办办理申请。

2、  由区自考办将材料报市、省自考办审批。

办事时间:

    每个月的10日、25日(如遇该天是周六、日,则顺延下周一办理。特别情况另行通知)。

 

收费标准:

   1、转考、改报审定费10/专业。

3、  免考审定费10/科。

办事时限:

一般申请后30个工作日就可有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