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自学考试转考、免考、改报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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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
天河区招生办 |
地址: |
天河区天府路1号4号楼20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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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38622793 38622794 |
投诉电话: |
3862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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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内容: |
1、办理自考转考、改报手续。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的毕业生、肆业生、退学生办理免考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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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条件: |
所需材料: 1、办理转考、改报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 2、办理免考的考生须带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成绩表(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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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2、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3、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必读》 4、全国考委《全国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试行办法》。 5、粤价[1996]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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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 带上述材料到市、区自考办办理申请。 2、 由区自考办将材料报市、省自考办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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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每个月的10日、25日(如遇该天是周六、日,则顺延下周一办理。特别情况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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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转考、改报审定费10元/专业。 3、 免考审定费10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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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限: |
一般申请后30个工作日就可有审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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