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初中转学 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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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
天河区教育局 中学教育科 |
地址: |
天河区政府3号楼 2楼20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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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电话: |
38622522 |
投诉电话: |
3862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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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内容: |
初中转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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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条件: (所需材料) |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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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高字[1991]8号) 2、《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2001]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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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报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再向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专用的《学生转学联系函》; 3、转入地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并开具同意接收回函; 4、转出学校凭接收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5、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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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限: |
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新学期开学后2周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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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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