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初中转学 的程序

 

办事机构:

天河区教育局

中学教育科

地址:

天河区政府3号楼

22006

办事电话:

38622522

投诉电话:

38623041

办事内容:

初中转学

办事条件:

(所需材料)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租赁合同)

办事依据:

1、《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高字[1991]8号)

2、《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2001]37号)

办事程序: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报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再向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专用的《学生转学联系函》;

3、转入地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并开具同意接收回函;

4、转出学校凭接收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5、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

办事时限:

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新学期开学后2周内办理

办事时间:

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