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作调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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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
天河区教育局 组织人事科 |
地址: |
天河区政府3号楼 2楼20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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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电话: |
38622519 38622520 |
投诉电话: |
3862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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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条件: (所需材料) |
申请调进: 1、要求调进我区属中小学校任教的书面申请; 2、《调进人员试教情况表》; 3、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的商调函或商调表; 4、原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的鉴定(包括文革、“六.四”期间的表现及是否有练习“法轮功”等)、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证); 5、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6、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结婚证书的复印件; 7、申请人的体格检查表; 8、申请人的人事档案; 申请调出: 1、要求调出的书面申请; 2、单位同意调出的证明; 3、接收单位的商调函; 4、接收单位要求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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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申请调进: 1、提出调动申请; 2、用人单位面试、考核; 3、报局领导审批; 4、发商调函,调档案; 5、向天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申请编制; 6、报天河区人事局及区人事工作小组审批; 7、市外调入者报送广州市人事局; 8、发干部调动通知。 9、到各级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申请调出: 1、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2、报局组织人事科; 3、报教育局领导审批; 4、到组织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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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
天河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人事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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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调出学校一般在每年1月或7月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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