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
专业技术职务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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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
天河区教育局 组织人事科 |
地址: |
天河区政府3号楼 2楼20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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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电话: |
38622519 38622520 |
投诉电话: |
3862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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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1、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认定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2、从事对口(或相近)专业工作必须达到规定年限,即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认定“员级”资格;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认定“助理”级资格(不再认定“员”级),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认定“助理”级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认定“中”级资格(不再认定“助理”级),博士学位获得者,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三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资格。 3、专科、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认定小学教师职务的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一年见习期满,认定小学一级教师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一年见习期满,可申报评审小学一级教师资格;也可在见习一年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认定小学一级教师资格。上述评审或认定的办法,由个人选定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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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条件 : (所需材料) |
1、《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论文、成果业绩、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证明及证书、证明材料各(硕士研究生对照中级资格条件提交); 4、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5、《贴资格证相片页》(认定“初级”资格贴小一寸免冠黑白正面近照一张,认定“中级”资格的贴大一寸免冠黑白正面近照一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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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提交所需材料; 2、单位审核后,报天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 3、区职改办核发资格证; 4、报市职改办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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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资格认定费12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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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每年8、9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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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关于广东省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职改办[1996]25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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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
区、市职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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