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审核验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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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
天河区教育局 组织人事科 |
地址: |
天河区政府3号楼 2楼20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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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电话: |
38622519 38622520 |
投诉电话: |
3862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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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应按调入地区的管理办法和任职资格条件要求重新考核,评审或确认任职资格。审核验印是指对外地调入人员在原工作单位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核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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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条件: (所需材料) |
1、由区职改办填报盖章的《省外引进调入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发证登记册》高、初级职务一式二份,中级职务一式三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需有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后加盖审核章)一份; 3、调出单位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一份; 4、《省外引进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发证申报表》高级职务一式二份;中、初级职务一式一份; 5、《贴资格证相片页》高、中级贴大一寸、初级贴小一寸近期黑白免冠相片一张;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7、如属委托评审的,应附上委托书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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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省外调入人员的高级资格审核验印:组织人事科送区职改办,区职改办报市职改办汇总后报省职改办审核验印。 2、市外调入的中级资格审核验印:由组织人事科报区职改办,区职改办汇总报市职改办审核验印。 3、市外调入区的初级资格审核验印:组织人事科报区职改办审核验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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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每周一至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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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关于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审核发证问题的通知(穗职改办字[1993]26号) 2、关于当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若干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粤职改字[1990]2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引进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和发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 5、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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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验印费:高级70元、中级50元、初级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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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
区、市、省职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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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及备注: 1、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在新单位工作半年以上才能参加评审或确认任职资格; 2、省内调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本市区、县级市、市直单位之间调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不需要审核验印; 3、经全国统考获取的专业技术资格,不需要审核验印; 4、调入后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其经评审(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审核验印。但这类人员必须按规定转系列申报评审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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