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程序

 

办事机构

天河区教育局

组织人事科

地址

天河区政府3号楼

2楼2009室

办事电话

38622519

38622520

投诉电话

38623041

申请资格

小学三级教师资格、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小学高级教师资格、中学三级教师资格、中学二级教师资格、中学一级教师资格、中学高级教师资格、

办事条件

(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

2、《()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表》申报高级一式二十三份,申报中、初级一式13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3、论文或总结(按各职级要求)一式3

4、个人述职报告  一式3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之一(业绩、成果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之二(证明、证书材料)粘贴成册一式1

7、贴资格证相片(含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

办事程序

1、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提出申报职称的申请,提交评审材料;

2、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申请人述职;

3、材料报送天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4、申报高级资格材料由组织人事科报送市人事局职改办;

5、召开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

6、中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15天内,将评审对象的材料报市职改办审批发证;初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15天内,将评审对象的材料报区职改办审批及办理发证事宜;

7、按原呈送渠道退回评审材料。并由单位将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

办事时间

每年8月至9

办事时限

1、申报中学高级职称

受理材料时间:每年81日至31

2、申报中级职称

受理材料时间:每年的91日至31

开展评审活动时间:每年的1011

3、申报初级职称

受理材料时间:每年的91日至31

开展评审活动时间:每年的1011

办事依据

《广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暂行规定》、《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广州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关于清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职改办字[1993]12号)

收费标准

高级评审费:350元;中级评审费:250元;初级评审费:120元。

相关部门

区、市职改办

注意事项及备注:

1、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的人员,要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除按规定提交材料外,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由所在单位填报《破格晋升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经区职改办审核同意,送市职改办审批同意方可送有关评委会评审;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照中级破格评审的办法,送市职改办审核(有的还需报省职改办审批)同意后方可送有关高评委会评审;

2、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者,或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者,延迟1年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4、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延迟3年以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