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更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程序

 

办事机构

天河区教育局

组织人事科

地址

天河区政府3号楼

2楼2009室

办事电话

38622519

38622520

投诉电话

38623041

办事条件

(所需材料)

1、补发(或更换)证书申请书一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一式二份;遗失证书的,要提供在《广州日报》登报声明原件作废的报纸原件一份(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性别、所持证书名称、资格档次、专业、类别、取得资格证书的时间和证书编号等);更换证书的,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原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正面黑白光面免冠近照一张(国家人事部发的证书和省发的中、高级证书用大一寸;省发的初级证书用小一寸);

5、《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复印件一份。

办事程序

1、申请人登遗失声明;

2、申请人提交所需材料;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

4、送区、市职改办办理补发证书事宜;遗失或损坏省印制的高级资格证和国家人事部印制的资格证的,由市职改办分别报省职改办和国家人事部门办理补发或更换。

办事依据

《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7]85号文)、《关于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问题的通知》(穗职改办字[1997]65号)、《关于更换补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职[1997]26号)、《关于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问题的补充通知(穗职改办字[1998]3号)

办事时间

每周一至五

收费标准

50

相关部门

区、市职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