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更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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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
天河区教育局 组织人事科 |
地址: |
天河区政府3号楼 2楼20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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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电话: |
38622519 38622520 |
投诉电话: |
3862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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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条件: (所需材料) |
1、补发(或更换)证书申请书一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一式二份;遗失证书的,要提供在《广州日报》登报声明原件作废的报纸原件一份(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性别、所持证书名称、资格档次、专业、类别、取得资格证书的时间和证书编号等);更换证书的,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原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正面黑白光面免冠近照一张(国家人事部发的证书和省发的中、高级证书用大一寸;省发的初级证书用小一寸); 5、《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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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申请人登遗失声明; 2、申请人提交所需材料;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 4、送区、市职改办办理补发证书事宜;遗失或损坏省印制的高级资格证和国家人事部印制的资格证的,由市职改办分别报省职改办和国家人事部门办理补发或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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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7]85号文)、《关于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问题的通知》(穗职改办字[1997]65号)、《关于更换补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职[1997]26号)、《关于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问题的补充通知(穗职改办字[199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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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每周一至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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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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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
区、市职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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